【转发】关于科研工作会议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源: 时间:2018-11-08

我校6月26日至7月日召开第四次科研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各系围绕新修订的科研政策进行了讨论并向学校提交了讨论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I.

问题:应将学科建设纳入校对系的年度科研考核范围。

回复:

这一建议很好。学校也一直在考虑如何更有效地促进我校学科建设。

由于我校科研基础薄弱,标志性成果较少,所以我校过去几年科研工作的重心一直放在激励高水平成果的产出上。惯性使然,在去年开始试行的校对系科研工作考核中,科研业绩的比重仍占主导地位。以后会逐步改进,使考核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新修订的《科研业绩与平台建设奖励办法》中,对运行良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平台将给予奖励。这个奖励面比校对系考核的奖励面要大,基本上可使认真进行平台建设的带头人和负责人都能获奖。

II.

问题:部分C类期刊是2011-2017年CSSCI或CSCD的来源期刊。D类是在CSSCI和CSCD核心库期刊。问题是

第一,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站中,最新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的发布时间是2016年3月29日,并没有2017年的目录。

第二,“来源期刊”和“核心库期刊”是什么区别?

核心库期刊,是怎么来的?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站中,没有“来源期刊”和“核心库期刊”的区别。

第三,有没有一个或几个期刊既能归属C类,又能归属于D类。如果有,那所谓的分类依据是什么?

第四,附件列出了部分期刊,另外一部分期刊是什么?是不是有些期刊可以随时加入到C类期刊中。

回复:

第一,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站于2017年12月16日已发布2017-2018来源期刊。

第二,核心库期刊和扩展库期刊是借用CSCD的术语。我校文件中的CSSCI的核心库期刊是指它的来源期刊,它还有一个扩展版期刊,相当于扩展库期刊。我校文件中的CSSCI来源期刊是指它的来源期刊和扩展版来源期刊。

第三,有可能有一种期刊既属于C类又属于D类。比如《中国社会科学》同时属于B、C、D、F类。遇到这种情况按我校《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的第六条中的“如果一篇学术论文同时符合其中几类的条件,以最高类别计。”处理。

第四,我校《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表述是:

“三、C类学术论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术论文。

1.在SCI三区期刊、SCI四区期刊、EI(工程索引)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Frontiers系列期刊的印刷版和网络版上发表到学术论文。

4.在附件一所列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附件一列出的仅是该款的第4项所指的期刊,而不包括第1、2、3项所指的期刊,因此是部分期刊。不会有其他期刊随时加入附件一所列C类期刊,只有等到下次修订文件时微调。

III.问题:

1.关于《科研业绩量化办法》

(1)论文的通讯作者也应该按第一署名人对待。

(2)合作完成的科研业绩中第一署名人的分配比例偏低,建议由6分增加到8分;合作人数不同的科研业绩总分不同,这一点是否合适。

(3)量化赋分中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分值应该提高。

2.关于《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

(1)学术平台中把国家级精品课程作为B类平台不合适,应该按A类对待。

(2)C类学术期刊清单中理科很多,文科偏少,教育心理类偏少,与其他专业领域相比不平衡。

回复:

1.本次修订的量化办法中允许科研业绩合作者在学校审核前自定义分享权重。这可以解决问题(1)和(2)的一部分。量化办法中指定的是分享业绩总分的权重而不是分数。合作人数越多得到的权重之和越大,既分享业绩总分的分母越大,而不是业绩总分越大。

请对比SCI、EI、《新华文摘》转载的分值,给“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分值应该提高”的分值。

2.(1)精品课程建设只是平台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似乎不应该与平台并论。

(2)在看待文理科的C类期刊时不应该只看我校文理科教师的多少,还要在全国范围内、世界范围内看看从事文理科研究的人员的多少。这可从我国每年高考的文理科招生数量得到大致判断。

再比如,从事教育学研究的人有多少?从事心理学研究的人有多少?如果这两个学科的C类期刊同样多就一定公平吗?

我校所列“理科”C类期刊大部分是农学、工学和医学门类的刊物,大分“理科”老师也是不能在这些刊物上发论文的。为什么不把这些门类的期刊去掉?毕竟我们学校还是有一小部分老师是这些门类的专业毕业的,同时也要考虑到鼓励交叉学科的研究。道理如同“我校没有哲学门类的专业但仍然保留哲学门类的C类期刊”,毕竟我校有些老师是哲学类专业毕业的,也要鼓励,至少不能排斥,哲学类专业毕业的老师们进行与哲学相关的交叉研究。

本次修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时,参考国务院学位办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中列出的“文科”A类期刊,扩充了我校“文科”C类期刊,由106种增加到155种。

IV.问题:

1.科研工作提意见,提了和没提一样,既不采纳,也不反馈,以后科研不用征求意见了。学校在制订政策时,应该与实际情况挂钩。目前很多政策制定不符合实际,很难落地。

2.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文件中带研究生的工作量过于僵化。

3.横向课题的奖励限制应该降低,文章科研量化问题与鼓励团队建设相违背。

回复:

1.2016年科研工作会议期间,科研处写出了近万字的回复,到现在还在科研秘书群中能看到,怎么能说没有回复?

请指出不符合实际的具体条文。事实上我校的科研政策都是要落地实行的。

2.请指出具体僵化之处,并给出不僵化的方案。

3.请就“文章科研量化问题与鼓励团队建设相违背”说得具体一些。

V.问题:

1.科研经费生长点方面:要想短期内使我校年科研经费达到师均4万元,单靠纵向课题经费很难实现,应该多鼓励横向课题经费的到帐。鼓励横向课题政策要稳定,长期坚持。

2.科研动力方面:科研报告中C类论文发表109篇,D类论文发表才51篇,是否反映我们的政策导向有问题。

3.科研结题标准问题:纵向课题主管部门本来有结题标准,但校内又提出了更高标准,一是是否合适,二是难度偏大。比如省基金结题必须发C刊,比省里要求高;经费少,要求高,难度大。

回复:

1.很好的建议,肯定要尽最大努力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2.是否可以理解为,C类难度大发表的论文应该比D类少才是正常的?A、B、C、D、E、F、G要形成一个“金字塔”才是正常的?

不能完全这样理解,我们的导向就是鼓励老师们多发高水平的论文,能发C类不发D类,能发E类不发F类。而事实上,这几年发表的论文中,F类比C、D、E类的每一类都少。

从另一个角度看,CSSCI的核心库期刊(相当于我们的文科D类)有553种,CSSCI的扩展版期刊(相当于我们的文科E类)仅有200种,这样看来,即使出现E类论文数比发D类论文数少的现象也是正常的。

3.请理解,目的是为了老师做出更高水平的成果。

VI.问题:

1.论文分级。自2015年以来,本校教师发表C类论文一百多篇,D类论文五多篇,咱们学校的科研水平到底是高还是不高?EI和SCI四区这次又进入C类,以后C类还不得爆满?按说应该层级越高,发的论文越少,咱们相反。问题出在哪儿?

2.学校科研政策的导向是什么?是要做大做强,和其他学校比拼;还是有了钱,小圈子定个政策分一分。要是分钱,中文系不会分到,我也没意见;要是和校外比,现在的政策是弄死优势学科,扶不起弱势学科。被奖励的那么多论文,是哪个学科的?培育出几个国家项目?培育出几个省级以上立项?全校的学科拿出来溜溜,有没有进全省前十、前五?命中注定进不了前十、前五,又在学校里显赫的,是不是学校政策有毛病?

3.校领导希望申硕成功,目前政策不利于申硕。中文系在校内处于弱势,去年四个考核我们都没得奖,今年加上安全、财务考核,得奖也不太可能。老师们发不了高水平论文,职称评不上,看不到希望,不搞科研反正日子照样过,又不会被开除。反而那些校内优势学科,能发高水平论文,得奖多,评职称容易,好处都占尽,应该让他们申硕去。

回复:

1.关于C类、D类论文多少的问题,请阅对问题V.2的回复。

EI和SCI四区自2012年发布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办法以来一直在C类,不是这次又进入C类。

2.要正确看待学科排名及影响排名的因素,要正确理解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比如省内排名就要看省内有多少重点大学有这个学科。如果我们新办一个省内没有的学科,肯定是省内第一,可这第一的水平又如何评判?

省级以上项目不是评判学科水平的唯一标准。要论省级项目的多少,你系可与音乐系比一比。

3.关于能不能获奖的问题,既要找学校政策的原因也要找自身的原因。以科研奖励来说,校对系考核的办法写得清清楚楚。请分析并找到你系不能获奖的原因,具体指出那些政策不合理,并进一步指出如何改进。

学校制订政策的出发点当然是奖优,都是要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的,任何一个都不是“小圈子”定的,比如新修订的科研奖励政策就曾反复征询意见,最后由教代会审议通过。

我们应该冷静、客观地讨论学校的政策,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少用诘问句式或牢骚语气,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VII.问题:

1.教学与科研奖励比例不均衡,建议教学与科研两手抓,

2.建议增加高被引论文的奖励,

3.建议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的业绩分配一致,

4.国家级科研项目个人申请困难,建议学校协助申请。

回复:

1.我校教学的中心地位是长期不变的。科研的目的是促教学。没有科研水平的提高,教学水平也不会实质性的提高。我们学校历史上对科研重视程度不够,对科研欠帐太多,现在是偿还历史欠帐的时候。看似奖励科研多了一些,但最终受益的还是教学。

2.很好的建议,早晚要实行。由于政策修订要经过很多环节,下次修订时将考虑采纳这一建议。

3.新的量化办法已允许合作者自己指定分享权重。

4.学校一直在努力,比如每年都要请专家进行辅导和指导。

IX.问题:

……

10.针对科研业绩认定办法中第10条专著认定中应该尽量避免人为因素

11.第11条应有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改成应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2.重要出版社中能否加上人民教育出版社。

……

回复:

10.建议很好,绝对应该避免人为因素,所以文件中才有一些定量的要求。在认定专著水平方面,主观性很强,也采取了随机选聘评审专家等尽可能地避免人为因素。

11.建议所加“相关”两字是否指计算机相关专业?还是有其他含义?如果是后者则含义不明,不必加。如果是前者则限制太严,限制了可开发软件的、非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教师开发软件的可能性,这是不合理的。

12.重要出版社的遴选依据是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出版的《中国高被引图书年报》中统计的各学科前三家“高被引出版社”。如果突破这一遴选原则增加一家出版社,则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增加更多的出版社。有些时候,需要理解政策制订者或执行者的机械和僵化。

X.问题:

1.C类学术论文和D类学术论文均属于C刊,但办法中赋分和区分度不明晰。从我校老师发表的论文情况看,C类比D类数量还要多。这样的划分区分度是否明显?合理性何在?

2.对于文科来说,C类学术期刊太少,没有体现文理科和一级学科的分布。建议将C类期刊按一级学科划分分类。

3.对于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等赋分低,没有体现文理科的不同。

4.对于文科来说,专著字数要求5万字、直接引用50篇、其中作者自己的不少于5篇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字数少,引用太多也会影响专著的原创写作,没有体现文理学科的不同。

5.重要出版社中名单文理科分布不平衡,名单标准尚有待完善,比如经济类的“中国经济出版社”已经并删掉。文件中提到的“被高引出版社”,这一标准是否合理?引用主体不仅局限于在政府、应用机构,而更应该注重学术分类、学术水平、学术影响。

6.重要出版社名单中“被高引出版社”这一标准并不合理。对于期刊、出版社的标准,缺乏专业、科学的论证,应该更民主、更严肃地对待,比如聘请校外专家对分级赋分进行论证,通过书面说明解答老师们的意见和分歧。

7.对新专业的考量不足。以文化产业管理为例,C刊和出版社涉及文化产业管理这一新学科太少,如何来做?如何建设?是不是能有精品课程建设的启动?

回复:

1.关于C类、D类论文多少的问题,请阅对问题V.2的回复。

政策的导向是向高水平发展,不是选拔考试,更像学业测评,不需要区分度。过去生活水平低,吃白面馒头的人少,吃窝窝头的人多。现在生活水平高,几乎没有吃窝窝头的人了。不能因此而指责我们的社会发展政策有问题。

2.关于文理C类期刊平衡的问题,请见对问题III.2(2)的回复。

3.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期刊有些连学术刊物都不是,北大核心期刊中的大部分学术期刊已出现在B、C、D、E中,是能够得高分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我们给北大核心期刊的赋分低。

如果说确有一地方没体现文理科不同的话,那就是现有文件对文科太照顾了,甚至失去了平衡。比如理科的SCI来源期刊只有一小部分期刊在B类,绝大部分期刊在C类,而文科的SSCI的来源期刊全部都在B类。再比如,这次修订给文科增加了46%的C类期刊,而理科却没有增加,这已使文理失衡。

4.直接引用不是照抄。比如,在综述或序论部分介绍专著所涉及内容的学术发展脉络时就需要引用大量部分文献。很难想像,不在前人的基础上,不在自己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就可以空中楼阁式地凭空编出一本专著。理科肯定不是能的。文理不同?文科就能?对参考文献引用的多少与文科、理科没有关系,都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在自己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出专著。

只要能够达到学术目的,字数越少越好。解释(建立)同样深奥的理论,语言越精、文字越少越好。这个也是不分文科、理科的。难道文科不是这样?5万字的要求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说5万字的标准太低的老师可以去查一下哲学著作《矛盾论》和《实践论》。它们是不是文科专著?有多少字?

5.这是河北大学也在采用的遴选高水平出版社的标准。请去知网看看它的引用主体是不是局限于政府、应用机构。

提醒一下,是“高被引出版社”不是“被高引出版社”。尽管字面意思不多,但常用的词是前者。

6.见上面的回复。

7.国务院学位办评估的是全国开办研究生教育的所有学科,其指定的文科A类期刊,也就是我们的文科C类期刊,覆盖面肯定能够平衡研究生教育的全部学科,可能不会顾及到本科专业。但这些本科专业的教师肯定是某个C类期刊已覆盖的学科的硕士或博士,不用担心所从事学科没有发论文的C类期刊或C类期刊太少。